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50709省内代码:631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教育
第九条 办学特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平顶山教育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历史悠久,早可追溯到1959年。在其发展历程中,经过2003年、2009年两次整合,办学定位更加清晰,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成为了一所集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院校。近6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承载历史使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先后培养大专毕业生3.1万余人、中师中专毕业生1万余人,培训中小学教师2.8万余人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支撑,为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建校以来,学院始终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理念,不断强化专业建设,潜心打造师范、管理、信息技术、艺术表演等专业群;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全面推进“四三两突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建了“平顶山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逐步探索出了一套“专业知识学习、职业技能训练、岗位工作实践、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曾先后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省专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等荣誉。
学校更名为“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信阳航空职业学院等5所高校的通知》(豫政文[2018]20号)精神,经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平顶山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同时由专科学校转制为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政府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输送人才。2018年5月10日通过教育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河南排名: 103 平顶山排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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