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
(1)中职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中职一、二年级认定的残疾学生。
(3)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将内乡、淅川、镇平、南召连片特困地区(或者其他省市的连片特困地区)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4)除去以上三种情况的中职一、二年级在校生,按照15%的比例认定评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上交由当地县(市)级扶贫办提供的显示其家庭家庭情况的屏幕截图,并加盖公章。
(2)残疾学生学上交其残疾证明的复印件。
(3)连片特困区学生上交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交以下材料: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②户口本及复印件;③由居住地乡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④其他困难情况的佐证材料。
4.相关条件
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务必要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并审核通过,同时在面部一体机的不定期抽查中(每学期抽查不少于三个月。春季例行抽查从4月21日开始,4、5、6月应对所有拟受助的学生进行抽查;秋季例行抽查从10月21日开始,10、11、12月应对所有拟受助学生进行抽查)显示正常、请假或顶岗实习,否则不能发放。每月20日以班级为单位核实在校学生信息并及时反馈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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