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151。
第三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院是宁夏建筑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宁夏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学院设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工程、基础教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等七个系部和工程实训、工程检测、信息技术三个中心,开设了包括自治区示范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在内的19个专业,涵盖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工程检验、工程安全、建筑材料、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建筑装饰、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等专业技术领域。
学院为中国(宁夏)现代建筑技术公共实训中心,拥有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生产实训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每年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建筑行业岗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任务。
第五条成立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自主招生考试重大事宜。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考核工作组、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和安全保卫工作组。
第七条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层次招生对象540503建筑经济管理三年文史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703物业管理三年文史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三年文史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文史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106园林工程技术三年文史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501建设工程管理三年文史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503建筑经济管理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502工程造价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703物业管理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501建设工程管理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505建设工程监理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601市政工程技术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40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40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54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三年理工专科应往届高中生
第八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报考人员。
第十条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在2018年3月26--30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2018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