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均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学院按宁夏大学初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命制,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以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以口试方式为主。口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并制定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笔试40%,政治理论成绩占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成绩报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各环节成绩总分值,但后报送研究生院的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加权后组成。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六)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 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