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课笔试在统一时间、地点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
(二)专业面试及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面试分时间段进行;试题以随机形式抽取。
(三)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的结果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在复试结束的一周后,考生可电话咨询成绩的结果。
(四)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五)按照规定,录取的淘汰率为120:100。我院采用总成绩和专业成绩末位淘汰制。
(六)无论选择何种复试方式和计分办法,面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 取。
(七)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