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是《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方面。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宁教基[2016]73号)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实验操作测试领导小组,负责实验操作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控,指导学校实施测试;专门召开考务工作会,统一认识,统一要求,落实责任;制定出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实施办法、测试安排和应急预案,做到测试实施有序组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应急措施严密有效;切实做好考点考场布局、监考教师选聘培训及巡考督查工作,确保实验操作测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依据。因此,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实验操作测试在评分培训、监考安排、考场编排、组织方式、考试实施、成绩收集、成绩管理、成绩入库、补考安排等方面的组织管理经验,为制定新的实验操作测试管理规定积累管理严格、程序合理、便于操作的管理经验。
测试期间,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2018年宁夏5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提高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