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办法
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奖励加分
(二)录取原则
1.师范类专业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高职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在技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须有省专业统考成绩。
5.师范类面试不合格和体育类技能测试不合格,不影响其它高职类专业录取。
(三)其他要求
1.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未达到4C1合格不予录取。
2.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018年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提前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