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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规定

2018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考生公示按照招生简章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2:36:00 解决时间:2018-06-18 17:58

满意答案

一、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规定: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20分)。合格考生投档享受优惠条件分以下二类:

A类:面试阶段总成绩排序前40%(含)的合格考生或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下20分以内可以投档。

B类:面试阶段总成绩排序在40%(不含)以后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下10分以内可以投档。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1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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