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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工作

2018年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5 10:03:00 解决时间:2018-12-14 15:01

满意答案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其所在单位须提供人事档案。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政审不合者,不得录取。

2.签定协议。对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与各培养单位联系,领取、填写定向生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批(预计7月份)。审批通过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上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申诉、受理方式:电子信箱:lljzhou@***.cn; 电话:85012625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电子信息学院

2018年4月20日

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1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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