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到学校后持加盖有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学校审核确定为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入学后可凭《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作为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学生资助受助资格的依据。
2018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