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潜能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1.2016年中职学校备案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3”的考生,参加升学测试,达到升学测试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按“2+3”计划单独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与2016年中职学校备案专业一致,否则不录取。因2018年我校取消了应用电子技术和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该“2+3”原备案专业对应调整为智能产品开发专业和工业设计)。
2.已参加对口招生测试,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2+3”考生除外),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潜能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五、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一周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一次性申请1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俭学补助金、无息借款补偿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奖学金等奖助项目,每年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生比例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高可获奖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七、学生就业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名列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前茅,就业质量不断提升,2001年~2017年连续十七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八、招生咨询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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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投诉电话:0771--202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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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简章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