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严格按照自治区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年所学全部课程,经考核(含补考)后仍有4门不及格者,予以留级。留级生不再享有“2+3”护理专业学籍资格,留级后进入普通中职护理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
②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职阶段课程经考核(含补考)全部及格者,方可升入高职阶段学习。否则将分流至普通中职护理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并按照普通中职教学计划及要求完成学业后,达到毕业条件的,核发我校中职护理专业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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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市卫生学校“2+3”高职护理专业新生告知书中职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