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志愿期间,如有紧急通知事项将在“五年制高职(3+2)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凡在专栏中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 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漏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保管不当被盗取造成志愿填报失误,责任自负。
3. 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5. 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在此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值班人员受理考生咨询。
6. 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2018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一号)查询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