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起,各盟市按照如下办法合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录取总分,填报志愿及录取均使用此总分:
汉语授课: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个科目盟市统一中考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分数均为120分,政治、历史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地理30分,总分为620分。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为:加权成绩=本盟市中考成绩×上述相应科目满分分数÷本盟市该科目满分分数,例如,某考生中考物理30分,其所在盟市中考物理满分为50分,加权成绩=30×60÷50=36分,该生物理应按36分计入五年制高职录取总分。
民族语授课(蒙语授课、朝鲜语授课):按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汉语、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10个科目盟市统一中考成绩之和。民族语文(蒙古语文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的满分分数均为120分,其他科目满分分数分别为:政治50分、历史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地理30分,总分为740分。民族语授课考生填报民族语授课计划使用该总分进行录取,兼报汉语授课计划按汉语*70%和外语*30%进行折合计入总分、其他科目按100%计入总分后生成的总分进行录取。若本盟市相应中考科目满分分数与上述不一致,则相应科目加权后计入录取总分,加权办法同汉语授课。
以上录取总分合成后均进行四舍五入取整。
2018年内蒙古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事项关于考生成绩合成、换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