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报考缴费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01日登录学院网站(www.***)确定考点并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第二次报考缴费时间: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11日登录学院网站(www.***)确定考点并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2.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通辽市奈曼旗)
3.内蒙古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参加第二次考试时间:2018年03月17日
考试地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参加第二次考试时间:2018年03月17日
考试地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1.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高考考生号和二代身份证号,考生不得自行编写或使用他人考生号,一旦核实该考生号与考生本人不相符,学院将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2.考生在填报院校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每个考生可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报名表信息经审核后不得更改。
3.根据内发改费函【2014】122号文件,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需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人;凡考生自行放弃考试的,学院则一律不予退款。
六、考试形式与内容
科类 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备注普通文科普通理科2018年01月06日2018年03月17日9:00-11:30 高职对口类 2018年01月06日2018年03月17日9:00-11:30
科类 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备注普通文科普通理科2018年01月06日2018年03月17日9:00-11:30 高职对口类 2018年01月06日2018年03月17日9:00-11:30
(一)普通文、理科
普通科类试题内容由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等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300分(各部分总分值各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试题的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综合素质测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等。
普通科类试题内容由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等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300分(各部分总分值各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试题的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综合素质测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等。
(二)高职对口类
高职对口财会类、烹饪类、旅游类、计算机类试题内容由对口专业综合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对口专业综合知识分值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100分。高职对口类试题的命题依据“三校生”考试大纲(财会类、烹饪类、旅游类、计算机类),财会类物流管理专业对口专业综合知识为物流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测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等。
高职对口财会类、烹饪类、旅游类、计算机类试题内容由对口专业综合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对口专业综合知识分值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100分。高职对口类试题的命题依据“三校生”考试大纲(财会类、烹饪类、旅游类、计算机类),财会类物流管理专业对口专业综合知识为物流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测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等。
七、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三)考生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1月15日16:00前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请,第二次考试请在3月25日16:00前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考生分数复核申请。
(四)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五)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八、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隐瞒或伪造、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招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者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发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违规情况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纪检监督
电话:0471-5279973
电话:0471-5279973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471-5279864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范老师
微信公众号:smxyzsb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71-5279864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范老师
微信公众号:smxyzsb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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