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三)内蒙古大学研招办受理咨询申诉,电话0471-4992114。内蒙古大学纪委受理举报,电话0471-4994151。
2018年内蒙古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具体程序及相关内容的通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