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交纳学费者,按201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及第三十条“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内蒙古大学新生入学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亦做相应调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