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户口迁移问题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内公通字〔2011〕26号)文件规定:“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户籍为内蒙古的学生,入学时不再开具‘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户籍证明’,本人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内蒙古自治区外新生户口问题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办理。咨询电话0471-4992408。
2018年内蒙古大学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