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校生成绩优秀的学生经过选拔,可攻读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院对招生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四)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和公示。
(五)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教务部招生工作办公室(温老师)收
邮政编码:010070 学院网站:http://www.***
咨询电话:0471-/4996576//
传真:0471-4996578 QQ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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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人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