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阅读《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上网查看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等。考生要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代码。
2.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网址,登录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
3.对于报考使用统考(联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须经常点击“查看排名”按钮实时查看动态排名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对于报考个别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系统不提供动态排名,但可以参考“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美术类、其他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综合排名公示”,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符合提供排名条件的美术、其他艺术类考生提供四种考生在所报第一专业中的排名:
一是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二是按美术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以下简称联考成绩)排名;
三是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60%排名;
四是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40%排名。
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所有体育类考生提供在所报院校中按文化课成绩的排名和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排名,以及第一专业的填报人数。
五、投档与录取
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报考美术类、其他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和相关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按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投档排序成绩排序、结合其招生章程中的其他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若院校不能完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有“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等类似表述的,统一按如下规则录取:艺术类分专业以文化课成绩40%加统考或联考成绩60%(称为综合成绩,下同)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体育类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含艺术综合成绩)相同时,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此情形下择优录取规则的,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执行如下规则:艺术类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有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六、注意事项
4.在填报志愿结束前,考生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网上填报的终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考”频道“信息查询”栏公布本科提前 批艺术生源分专业考生成绩综合排名,供考生查询。
1.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认真核对专业要求,凡因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与其他艺术类联考专业不符,造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报考不提供排名或排名方式与院校录取规则不一致的院校时,考生需要通过查阅所报院校的相关信息来判断能否被录取;系统提供的排名信息不能反映院校的录取顺序。
4.高考报名时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参加高考报考高职(高专)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填报志愿。
5.其他未尽事宜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院校代码: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校代码(内蒙古):E89
录取批次:汉授艺术各专业(专业代号01-07)在本科提前 志愿录取
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课 ×60%+高考文化课 ×4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比例:1:1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大本页数
(1)汉授美术:P565
(2)其他艺术:P604
2018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3号)-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类第一次其他艺术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