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报考美术类、其他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和相关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按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投档排序成绩排序、结合其招生章程中的其他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若院校不能完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有“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等类似表述的,统一按如下规则录取:艺术类分专业以文化课成绩40%加统考或联考成绩60%(称为综合成绩,下同)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体育类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含艺术综合成绩)相同时,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此情形下择优录取规则的,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执行如下规则:艺术类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有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2018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3号)-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类第一次其他艺术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