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遴选工作人员,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调配各专业当年招生名额;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和名单;
(四)审查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审批各学科(专业)小组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六)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外语、专业综合、面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和阅卷工作;
(七)决定其他招生复试重要事项。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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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财经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财经 |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财经 | 上蔡县职业中专 | 三年 | -- |
财经 | 安徽行知学校 | -- | -- |
财经 | 安徽行知学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