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
本科生全额奖学金项目即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部分院校需自行承担学费,具体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1。
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分绩不低于85分(百分制,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西、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其它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韩语TOPIK4级;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与密歇根州立大学项目可通过参加该校语言测试的方式达标。
5,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可申请。
6,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二)部分奖学金项目
部分奖学金项目为我校与海外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部分院校可申请金融领域国际交流项目(FIMP)奖学金。具体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2。
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分绩不低于80分(百分制,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英文授课院校,托福成绩高于80分或雅思成绩高于6.0;法语、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等为授课语言的院校,通晓该语言或有相应语言水平证明者优先。
5,部分海外高校另有特殊要求,详见该院校备注栏。
(三)部分奖学金项目(韩国)
部分奖学金项目(韩国)为我校与韩国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具体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3。
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3,可以较为熟练的使用韩语或英语,不需提供语言成绩证明。
4,其它要求以具体学校为准,详见院校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