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同等级别)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
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1)学院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查验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一般按招生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按照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工作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