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
2、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4、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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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2018年3月3日
2018年南开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录取成绩计算及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