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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开大学法学院关于采取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申请、审核流程)

2018年南开大学法学院关于采取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申请、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10 19:54:00 解决时间:2020-02-28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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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申请、审核流程)

1.网上报名

按“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法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不低于5000字(研究计划填写在申请表中);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初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4.复审: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做具体评估,从学习成绩、硕士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给出百分制综合评定成绩(成绩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查成绩,一般按不低于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8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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