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招生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招生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
(1)每位考生限报一名导师,研究生院负责书面申请材料初审,招生单位面试前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2)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科研能力考查等三个模块,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3)研究生院汇总各招生单位拟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以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