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承担的科技项目必须是目前在研的科技项目(合同期内),且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导师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管理系统”中上传立项通知书或者项目任务书时,请按照承担项目的级别由高往低排列,系统会自动显示前两项。如没有新附件需要上传,上一年度已上传的附件无需重新上传。
2.导师填写发表的论文须是2014年1月1日之后的,且导师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3.导师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招生资格申请的相关内容,一旦发现填报不实,将取消其2018年度招生资格。
4.请各招生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招生资格的硕、博士研究生导师,请按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报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8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doc
附件2:2018年招收研究生申请表(导师用).xls
附件3:各招生单位导师资格审核工作联络人.xls
附件4:2018年招生导师情况汇总表(招生单位用).xls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