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巡察。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招生工作负责。各学院在规范复试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复试导师的专项培训,提高导师的学术评价能力,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3、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3人以上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参加复试人数超过10人(包含10人)的学科,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同一专业每一批次复试,只能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对于既招收学术型,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可以合并统一复试,也可以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对于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可以一起复试,也可以分开复试。各复试小组应配备秘书1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记录材料由秘书和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妥存备查。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旦确立,小组成员不得在复试过程中中途离场或换人。
4、各学院要要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教师不得参加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相关的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格保密、纪律等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组织与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