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的导师一般应不满62周岁(195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博士生导师(院士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医疗职称必须是主任医师。
2、申请导师请填写《2018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申请表》(附件5),并于6月8日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学院,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格式:2018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申请表_**学院_**.docx)。
3、学校鼓励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导师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以下简称联合培养博士),提倡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关规定详见附件6)。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复试、录取及培养工作均由基础学科导师主导完成。申请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的基础学科的导师必须根据拟招生的专业,指定一名该专业的临床导师作为合作导师进行联合招生,基础导师负责临床研究能力培养,临床导师负责临床能力培养。基础学科申请导师请填写《2018年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基础学科导师申请表》(附件7),并于6月8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学院,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格式:2018年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基础学科导师申请表_**学院_**.docx)。
4、每位导师(临床学科导师或基础学科联合培养导师)每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1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10名。
5、学院汇总本学院2018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有关审核表(附件8有两张表格),于6月12日之前将电子版(命名格式:2018年**_**学院.xlsx)和本学院所有博导申请表一并提交至研招办。
联系电话:025-86869223,联系人:柯巧、陈丞,邮箱:cchen@***.cn。
研招办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2018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审核表.xlsx;
附件4-2018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指标申报表.xlsx;
附件5-2018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申请表.docx;
附件6-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pdf;
附件7-2018年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基础学科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8-2018年招收在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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