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向本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根据时间安排,对于拟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于9月25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复试申请(附件1),本院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2.接收免试生的硕士专业与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专业相同或者相近。欢迎校内、校外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院。
3.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用本院2018年的硕士招生名额,招收的推免生总数不得超过本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