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命题及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2)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接收。
(3)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当场面试,当场评分。
(4)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复试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