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地理与遥感学院免试生接收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免试申请人资格、组织专家进行复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2、复试方式:面试;
3、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办法:
(1)由院免试研究生接收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命题及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2)复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按百分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接收。
(3)申请人复试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在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当场测试,当场评分。
(4)轮到进行面试的学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面试场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同学在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面试是免试研究生接收的重要环节,免试研究生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综合评定,择优选择,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拟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在接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锁定录取状态,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2017年10月25日前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6、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支付报名费。
7、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为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办理录取手续,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查。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2018年6月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发放。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占用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额,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入学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院校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