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加分者名单经我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24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办审核。
2018年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