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以下材料之一来我院进行认定:
(1)经当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已随《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起发放);
(2)建档立卡材料:当地扶贫办盖章的《帮扶手册》或贫困户登记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2018年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及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