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8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复试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各学科(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余下名额录取调剂考生。
(3)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审计专硕及会计专硕按照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其他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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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志愿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而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
2.非一志愿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其中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以50%计。
(4)对符合录取要求者,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者,一律不得录取。
2018年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