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缴纳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