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前,拟录取考生自行至我校校医院或所在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普通体检(需验血)。体检报告递交至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体检不合格;
4.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