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考生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登录http://222.187.120.13:9000/网上报名,并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校相关学院(请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请务必通过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邮寄):
1.《“学校发展计划”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2.《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未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
5.硕士阶段成绩单〔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公开发表论文〔包括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档案转入承诺书(附件3);
9.专家推荐书不少于2份〔见附件4,下载后请专家填写。如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其中一位推荐专家须为硕士期间导师〕。
11月17日前,由相关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和综合素质进行初审,初审方式由学院确定,择优确定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二)学院初审
(三)资格审查
11月底前,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人选审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公示。
考生综合考核报到时须提交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研究生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合格且材料齐全后方可参加考核。
(四)综合考核
11月底前,学校成立相关学科专家组,对考生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要求如下:
(1)考生采用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教育经历、学习情况、科研工作及成果,拟进入博士阶段的研究方向和计划(含拟开展研究工作选题、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分析、实现研究目标的技术路径、可能取得的研究成果等)。
(2)答辩(不超过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12月8日前,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五)拟录取
(六)体检
2018年1月6日前,拟录取考生自行至我校校医院或所在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普通体检(需验血)。体检报告递交至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体检不合格;
4.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及导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