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研究生办公室。如采用邮寄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无法送至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一号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607室柳志红老师收,电话:025-85898311。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预报名的定向考生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拟报考名单,并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院,遴选审定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报研究生院。
定向就业考生的审查采用材料审核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考生的已发表的科研成果、承担项目和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等作出综合考评。
取得准予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及学院博士招生要求及流程报考。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生递交材料申请者于10月10-18日根据预报名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公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