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 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资格复审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0日8:00-12:00到我校新体育馆办理面试报到及复审手续。准考证在复审通过后由我校现场发放。
(四) 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10日14:00-22:00,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五) 入选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依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00分)择优提出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22日前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 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分文理科类,按照学校考评分排名,分成A、B两类享受不同的高考成绩优惠政策:
A类:学校考评分排名前40%(含)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下20分(含);
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下10分(含)。
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