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导师与研究生新生交流后慎重地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并提交研究生院后不得随意调整,博士生必须修完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并取得学分。除以下情况外研究生院不予办理培养计划调整事宜(老图书馆319):①由于选课人数不足(博士选课人数少于2人)而无法开课;②未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③研究生院与开课学院共同核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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