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其中:初试规格化成绩=(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复试总分/300)×100
2、拟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018年南京理工大学格莱特研究所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