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高60分),具体见下表:
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分文理科排序,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5日前公示。
2、确认考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并且确认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4、参加面试
通过初审并确认考试的考生于6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并参加专家面试(具体见准考证)。我校根据专家面试和考生条件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学校考评分=专家面试分(140分)+考生条件分(60分)
5、合格公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合格考生,将对入选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三类:
A类:学校考评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前30%(含),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类:学校考评优秀的考生(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10分。
C类:学校考评合格的考生(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6、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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