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联考成绩依次排序。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原则上100%录取。
(3)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提前单独招生章程(面向高考生)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