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在高中阶段成绩优秀,且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的考生;
思想品德表现突出,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审核认定的考生;
有其他较高才能的考生。
以上考生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
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江苏省内普高学生注册入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