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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06:36:00 解决时间:2018-11-0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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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5-86718703(纪委);025-86718661(研究生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0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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