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2)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占比60-70%。
(3)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4)“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项目可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南京财经大学第一学期期末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做如下原则性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