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成绩
5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分省录取控制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学校招生办将考生成绩及定向就业单位与考生协议书、南华大学与考生协议书寄送各核工业企业。
2.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5月7日前,推荐考生的相关核工业企业(单位),将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与考生协议书、南华大学与考生协议书汇总寄送南华大学招生办。
3.录取
5月下旬,学校将已签订定向就业单位与考生协议书的单位(企业)所推荐的线上考生信息报生源省(区)招办审核,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4.录取专业
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一旦录取专业确定后,不得再更改专业。
2018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