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部门证明材料,即证明考生已经通过所在省(区)2018年高考报名审核。
2.报名的考生须与核工业企业沟通,达成定向就业意向,方可报名填写南华大学2018年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初审
由推荐考生报名的企业人事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报名企业单位纪委和南华大学纪委(0734-8281591)、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0734-8282553)电话,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通过初审。
(2)复审
推荐考生报名的企业负责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由企业人事部门汇总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资料。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寄送审查材料及发送电子版。
(3)公示
学校根据复审材料等,在4月7日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cn)向社会公示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取得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未经企业审核推荐,达成就业意向;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2018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报名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